武市监听公〔202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武进区礼嘉明珠饭店涉嫌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及进货时未查验相关合格证明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
武进区礼嘉明珠饭店。
二、听证案由
涉嫌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及进货时未查验相关合格证明。
三、听证会时间
2026年11月11日上午9时整。
四、听证会地点
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大道28号武进区行政中心5号楼一楼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会议室。
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须在2026年11月11日前向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旁听申请,联系电话:0519-86310311。
特此公告。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