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升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工作质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常州市武进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以下简称“技术调查官”)若干名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等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办理。现将公开选聘常州市武进区首批技术调查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机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社团组织等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2.具备良好的科学技术素养,工作态度严谨;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理工农医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5年以上生产、设计、研发等工作经验,或者具有5年以上知识产权代理、审查等工作经验,或者具有5年以上知识产权执法保护、调解仲裁、司法审判等相关实际从业经历。
(二)不能申报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者曾担任技术调查官,被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责令退出的;
4.不适合担任技术调查官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职责
根据办案需要,技术调查官在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办理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技术事实的争议焦点以及调查范围、顺序、方法等提出建议;
(二)参与调查取证、勘验;
(三)参与询问、口头审理;
(四)提出技术调查意见和其他必要技术协助;
(五)协助知识产权案件办案人员组织鉴定人、相关技术领域的专业人员提出意见;
(六)列席知识产权案件办案人员的有关会议;
(七)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技术调查官每届任期五年。期满后及聘期内工作职位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动的由聘任部门决定是否继续聘任。
四、选聘程序
(一)提交申请。
申请技术调查官可通过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形式。申请人填写《常州市武进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申请表》(见附件),于2026年5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以下材料的PDF盖章扫描版(邮件标题请注明“技术调查官申请—姓名”)至指定邮箱:1.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3.能证明从业经历、荣誉资质、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工作成果等经验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择优遴选。
报名结束后,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学历、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择优遴选拟聘任技术调查官人选。
(三)公示聘任。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确定技术调查官人选后,人员名单将在官方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向入选技术调查官发放聘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5号楼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李振阳
联系电话:0519-86311076
电子邮箱:4442769@163.com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二)聘任部门将通过举办培训班、提供学习材料等方式,对新聘任技术调查官进行专门培训。
附件:常州市武进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申请表.docx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