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欣:
本局于2026年4月15日通过你留存的地址邮政挂号信(XA26821801532)向你送达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武市监礼不立字〔2026〕041503号)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武市监礼不立字〔2026〕041503号),内容是:“安欣:我局于2026年3月30日收到你关于常州峰峦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的举报,经核查,我局决定予以立案。特此告知。”。
联系人:吴先生、王先生;联系电话:0519-81001315;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青洋南路82号(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礼嘉分局)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