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昌鑫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王莉:
本局于2026年3月2日对常州昌鑫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作出了《常州市武进区数据局行政处理决定书》(武数企撤字[2026] 030201号),决定撤销汪洋在常州昌鑫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监事登记(备案)。
因通过你(单位)登记住所无法送达上述文书,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常州市武进区数据局行政处理决定书》(武数企撤字[2026] 030201号)。请你(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常州市武进区数据局(地址:常州市武进区花园街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领取《常州市武进区数据局行政处理决定书》(武数企撤字[2026] 030201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常州市武进区数据局行政处理决定书》(武数企撤字[2026]030201号).pdf
常州市武进区数据局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