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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镇开展2026年“五一”节前食品安全联合检查
发布日期: 2026-04-29    来源:洛阳镇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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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五一”节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2026年4月27日,镇食安办联合市监局洛阳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重点针对辖区内的乾堂巷餐饮店(鱼缓缓)、厚德蛋糕店、麦华仕快餐店、红敏生活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的证照、从业人员健康证、厨房环境卫生、食物存储等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经营负责人要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所有商品、菜品明码标价,严禁出现节假日期间随意涨价、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违法行为。同时,检查人员还向从业人员宣传了网络餐饮法规政策。检查中,发现部分食品经营单位存在未见从业人员健康证、垃圾桶未加盖、未见猪肉、鸡肉检疫合格证明等一般安全隐患,现场责令整改。本次联合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5家。

下一步,洛阳镇将及时做好问题整改闭环,持续做好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检查,不断排除辖区内食品安全各类隐患,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食品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外出聚餐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场所,不要在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的餐饮店或流动摊点消费;用餐时,应注意食物是否新鲜,是否有异味,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记得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并做好留存。网络订餐消费时,订餐前要了解有关信息,选择资质齐全、有实体店的餐饮单位订餐;收到食物时,要核对订餐食品是否完好,及时加工或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必要时可对食物二次加热。家庭用餐要合理选购食材,注意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不新鲜的果蔬和水产品、未经检疫检验的肉类及其制品、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等,不采购或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吃腐烂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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