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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召开 决定区第十四次党代会于7月召开
发布日期: 2026-05-09    来源:武进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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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中共常州市武进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区委书记沈东主持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薛晔宣读了《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武进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武进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区委副书记吴震宇就《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武进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武进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作说明。十三届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武进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武进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决定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武进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定于2026年7月在武进区召开。

会议强调,此次党代表大会是在我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开启“十五五”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开好这次党代表大会,对于着力打造“科创智造高地、生态花园水城”,走稳走好高质量发展的“武进节奏”,奋力扛起“全市挑大梁、全省当先行、全国占前位”的使命担当具有重大意义。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此次全会精神,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做好区党代表大会的相关工作。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此次会议要求,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区党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区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武进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武进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2026年5月8日区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讨论通过)

一、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武进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定于2026年7月在武进区召开。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相关要求,全面总结区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以来各项工作,讨论确定全区今后五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动员全区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群众,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扎实推进“四个走在前”“四个新”“4+1”“四个着力点”等重大任务,牢固树立“崇尚实干、勇争一流”的鲜明导向,坚决扛起“全市挑大梁、全省当先行、全国占前位”的责任担当,着力打造“科创智造高地、生态花园水城”,为推动“十五五”发展,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武进区第十三届委员会报告;

2.审查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武进区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武进区第十四届委员会;

4.选举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武进区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5.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常州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

四、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武进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不超过400名。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区委根据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并由这些选举单位按照区委提出的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召开党代表大会或者代表会议或者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五、全会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团结广大人民群众,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努力做好各方面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常州市武进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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