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
根据中央、省全面清理规范登记设立事业单位工作部署要求和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工作提示》精神,经研究,决定撤销常州市武进区湟里专职消防救援队。请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及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2026年 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