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5〕65号)、《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发〔2025〕70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武政办发〔2026〕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高质量完成普查各项任务。
组织实施本次普查,是全面摸清新时代武进区湟里镇“三农”发展状况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宣传发动,强化组织协调,采取扎实措施,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普查任务。
二、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我镇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涉农社区。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的组织保障与工作要求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普查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地要抓紧设立相应的普查工作班子,要按照“全镇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村、社区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优化方式,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镇政府设立武进区湟里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全镇农业普查工作,统筹协调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合统计岗,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合统计岗,具体负责普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要求,明确普查业务负责人并选调人员到普查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能,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共享信息,形成合力做好农业普查工作。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普查工作实际需要,按照分级负担原则,安排普查专项资金,全面落实农业普查保障措施,将本级负担的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作用,为农业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坚持依法普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效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保障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附件: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组 长:沈立人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眭岳明 副镇长
周 锋 副镇长
成 渊 湟里派出所所长兼党委委员
陈 莉 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崔丽君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副主任、综合(后勤)岗主管
崔雄伟 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社会保障岗主管
吴波清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企业服务岗、招商引资岗主管
张敏波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综合统计岗主管
毛程亮 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农经管理岗主管
万晓锋 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残联)岗主管
陈 凯 农村工作办公室农业农技岗主管
徐 科 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湟里分局局长
吴旭翔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经济开发区中心所湟里服务站站长
虞金凯 武进区水利综合管理分中心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镇综合统计岗,办公室主任由眭岳明同志兼任,张敏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发生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