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截至2026年9月8日,下列拖拉机6台(见附件:其中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4台,轮式拖拉机2台)和联合收割机2台(见附件)已连续3年以上未按规定参加定期检验,符合注销条件。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所有权人(登记人)在3日内带好号牌、行驶证及登记证书到常州市武进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10窗口办理注销手续,逾期则自动注销,其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同时宣告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武进区逾期3年未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公告注销清单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1日
2026年武进区逾期3年未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公告注销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