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农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主体: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武进区秸秆离田利用工作的通知》(武农发〔2025〕54号)和《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常州市武进区2025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关于各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批复》(常农函〔2025〕64号)和《关于各地2025年秸秆离田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常农函[2025]78号)文件精神,经过自主申报、组织实施、村镇公示、第三方核查、专家组验收和网上公示无异议,决定拨付武进区2025年水稻秸秆离田利用工作相关资金,各单位要加强扶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全额落实到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激励作用。
附件:武进区2025年水稻秸秆离田利用工作相关资金明细表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26年2月2日
附件
武进区2025年水稻秸秆离田利用工作相关资金明细表
序号
项目明细
拨付对象
金额
(万元)
资金来源
备注
1
水稻秸秆规模离田主体作业补助资金
武进区洛阳金种子家庭农场
30.00
①常财农〔2025〕63 号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资金109.46万元;②常财农〔2025〕20号秸秆综合利用资金117万元;③常财农〔2025〕34号秸秆离田利用补助资金12.5526万元;④2025区级秸秆离田利用资金52.9874万元。①+②+③+④=292万元
①补助面积:以秸秆离田主体实际完成水稻秸秆离田作业面积且不超过离田任务面积为确认补助面积;②作业质量系数:以离田主体转送至利用主体的水稻秸秆重量除以确认补助面积再除以350公斤/亩为作业质量系数,系数大于等于1以1计算,系数小于1以实际数计算;③补助标准: 200元/亩。金额=①*②*③
常州市君辰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
32.00
常州市郭鲁农业专业合作社
18.00
武进区前黄春平家庭农场
武进区前黄鑫霞家庭农场
武进区前黄凤吇家庭农场
常州市建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46.00
武进区礼嘉惠芳家庭农场
20.00
武进区雪堰建林家庭农场
36.00
武进区前黄天一家庭农场
14.00
武进区湟里稻衡家庭农场
2
水稻秸秆规模离田利用补助资金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综合
管理服务中心
33.00
常财农〔2025〕34号秸秆离田利用补助资金33万元
用于支付秸秆利用主体处置2025年水稻秸秆补助资金
3
秸秆离田利用工作第三方核查资金
4.44
①2025年区级秸秆离田利用资金0.9126万元;②2026年区级秸秆离田利用资金3.5274万元。①+②=4.44万元
用于支付第三方核查2025年水稻秸秆离田利用工作经费
合计
32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