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佳(性别:女;身份证号:3204831985****0526;民族:汉族;住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遥观村委******号;电话:133****1539):
本机关于2026年3月30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武卫监罚字〔2026〕第03004号),并依法送达。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亦未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催告,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催告书》(武卫监催字〔2026〕第0300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你收到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95000.00)、以及产生的加处罚款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95000.00)缴至工行湖塘支行(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财政专户1105021209000129324)。
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你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常州市武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陈述和申辩。
联系方式:常州市武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401办公室(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府南路1号),电话:0519-89856896。
特此公告。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