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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26-00014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26-02-11 发布日期: 2026-02-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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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5〕65号)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发〔2025〕70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二、普查的组织保障与工作要求

区政府设立武进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区农业普查工作,统筹协调并解决重大问题。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成员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要求,明确普查业务负责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能,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共享信息,形成合力做好农业普查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普查工作实际需要,按照分级负担原则,安排普查专项资金,将本级负担的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作用,为农业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常州市武进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州市武进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潘  俊

副区长

副组长:  王  健

区政府办副主任

刘  宇

区统计局局长

钱勤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魏  峰

国家统计局武进调查队队长

潘  凌

区发改局副局长

张华东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俞   伟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   承

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副局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武进大队大队长

姚文虎

区民政局副局长

芮   洋

区司法局副局长

周晓忠

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区人社局党组成员

何晓萍

区水利局副局长

唐昊骏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赵沁芝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陆   俊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主办

张永相

区统计局副局长

卢翼波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副局长

孙   丹

国家统计局武进调查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刘宇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发生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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