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2026年11月2日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收到贺家路南侧、东龙北路东侧安置区开发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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