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潘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武政发〔2025〕161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2025年12月5日常州市武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潘俊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朱丽娜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杨志明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潘宏杰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延红同志任区商务局局长;
王乾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免去谈正刚同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周俊同志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免去董云峰同志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丹同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