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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自动站如同全天候的生态哨兵,默默监测着河湖的水质变化情况,为生态环境部门决策提供重要技术支撑。位于武进区洛阳镇东尖村水质自动站,监控锡溧漕河来水,是一个省级考核点位。
1月7日下午14时许,运维人员发现自动站取水口管线等设施被烧毁,站点完全停运。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会同属地派出所第一时间开展侦查,历经21小时,成功抓获肇事者。
武进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对肇事者进行了《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宣贯,并告知破坏环境监测设施将面临严重处罚的后果。听完工作人员耐心的宣贯,肇事者悔不当初:“确实是我引起的火灾,当时不知道这片位置有这么重要的监测站点,现在清楚了,很后悔。”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案是条例施行以来,我市首例损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施案!目前,经抢修,东尖大桥省控水质自动站已正常恢复运行。
损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设施最高罚20万!
根据《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侵占、损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及其设施、设备,或者干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正常运行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武进区建有61个水质自动站,2025年全年共产生数据277万余个,编制预警快报131份。众多水质自动站实时守护着全区的碧水清流,为生态环境精准把脉,筑牢绿色发展的数据基石。
在此呼吁:
1. 提高法律意识:充分认识破坏环境监测设施是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切莫以身试法。
2. 增强保护意识:自觉爱护自动站等国家监控设施,发现破坏行为及时向环保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3. 共建美丽家园:保护环境监测设施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生存环境,让我们携手维护好这些“环境哨兵”,为守护碧水蓝天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