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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实习生和见习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新政策施行
发布日期: 2026-09-14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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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见习是青年进入职场的起点,实操受伤、高温不适等安全风险,一直是学生青年与用工单位的共同关切。如今,针对自主实习的工伤保障、见习人员受伤的责任兜底、企业用工风险的化解等问题,实习见习人员的工伤保险保障制度正式升级。自2026年7月1日起,《江苏省实习生和见习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苏人社规〔2026〕1号)正式施行,新政策对参保范围、缴费流程等内容作出调整,以更全面、更便捷的工伤保险保障,守护每一名职场新人。主要调整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宽

原政策仅覆盖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统一安排的顶岗实习生。新政策打破范围限制,一是拓展了在校学生参保覆盖范围:普通本科、专科、中高职、技工院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无论是学校统一安排的实习,还是经学校批准的个人自主实习,均可参加工伤保险。二是首次将就业见习青年纳入保障范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就业见习人员(含毕业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应届未就业毕业生、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正式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二、参保经办流程进一步优化

新政策优化了缴费规则与办事流程,参保办理更加高效便捷。一是个人无需缴费:全部参保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实习见习人员不缴纳任何费用。二是缴费方式灵活:可一次性预缴整个实习、见习周期的保费,无需按月申报缴费。三是提前终止可退费:若实习见习协议提前终止,可办理停保并退还剩余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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