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等要求进行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武进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武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19-8631302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中心根据武进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务阳光透明。
(一)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公开内容涉及内设机构、领导分工、人事变动、部门预决算、部门动态、业务文件等方面,根据本单位所履行的政府职能,做到突出重点,兼顾全面,适当平衡,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工作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依法依规便民”原则,及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认真做好本单位网站平台建设工作,通过自查自检的方式,定期对网站栏目更新情况、网站链接等方面进行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及时整改网站出现的问题,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
(四)监督保障情况。严格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审查程序,依法依规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同时加强保密审核,对应公开的文件、公告等信息实行发布单位和保密单位双重审核,在执行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024年,区征补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良好,但主动公开信息还不够及时和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速度要加快,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探索形成更高效的工作制度。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本年度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处理费用。
本年报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