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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行政中心及周边延伸区域 消防安全管理的提醒
索 引 号: 014133509/2025-0000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产生日期: 2025-11-06 发布日期: 2025-12-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当前正值11月“消防宣传月”,今年活动主题为“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安全用火用电”。为切实保障办公区域人员安全与正常运转,结合集中管理实际,现就办公室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及电动汽车充电安全,提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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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行政中心及周边延伸区域 消防安全管理的提醒
 

行政中心及周边延伸区域各单位:

当前正值11月“消防宣传月”,今年活动主题为“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安全用火用电”。为切实保障办公区域人员安全与正常运转,结合集中管理实际,现就办公室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及电动汽车充电安全,提醒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落实:

一、办公室用电安全:杜绝“隐形火源”

1. 合理使用办公电器,杜绝“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私拉乱接电线、插线板串联”等行为;下班前务必关闭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设备电源,拔掉非必要电器插头,做到“人走电断”。

2. 定期检查办公区域插座、线路是否有老化、破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物业维修,严禁自行拆解维修。

3.严格遵守“严禁明火”规定,不得在办公区域内焚烧纸张、杂物,严禁违规使用明火器具。

二、电动自行车规范充电:守住“入门防线”

1. 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严禁入楼、入梯、入室,不得在办公室、走廊、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

2. 需充电的电动自行车,应到行政中心等地指定的室外充电区域,使用专用充电设施,自觉维护充电区域秩序,严禁私拉电线从室内向外充电。

3. 严禁私自改装电池、充电器,不得使用“三无”充电器,发现电池鼓包、漏液等情况立即停用。

三、电动汽车规范充电:遵守“专属流程”

1. 需在行政中心等地指定露天充电车位充电,使用配套充电桩,不私自接入临时电源或使用第三方违规充电设备,不得堵塞充电区域通道。

2. 充电前检查车辆充电接口是否清洁、无破损,充电桩显示正常后再连接;充电中勤关注,充电过程中尽量不离开现场,避免长时间无人看管,若发现充电桩异常发热、发出异响,或车辆出现异味、冒烟等情况,立即断电并联系管理人员。

3. 充电完成后及时驶离充电车位,方便其他车辆使用,不得长时间占用充电车位停放未充电车辆。

消防安全无小事,责任落实在日常。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迅速传达至每位干部职工,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共同践行“全民消防”理念,营造安全、有序的办公环境。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可随时联系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安保科(联系电话:86310852)。

 

 

常州市武进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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