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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洛阳高级中学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2-28    来源:发改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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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洛阳高级中学学生宿舍

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高级中学:

      你校《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高级中学关于调整学校寄宿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调整中小学杂费标准和普通高中招生收费实行并轨的通知》(苏教财〔2000〕39号、苏财综〔2000〕88号、苏价费〔2000〕167号)、江苏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0〕336号)和常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常州市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常价规〔2011〕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你校住宿成本和住宿条件,经研究,现就你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450元;

二、按相关规定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缴费的减免工作;

三、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本批复自2025年春季学期起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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