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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单位的批复
索 引 号: 014133680/2025-0001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民生公益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牛塘镇  
产生日期: 2025-07-11 发布日期: 2025-07-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和《常州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统筹推进我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经研究,同意丫河村、青云村、厚恕村、漕溪村为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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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单位的批复
 

各村(社区):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和《常州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统筹推进我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经研究,同意丫河村、青云村、厚恕村、漕溪村为试点单位。

请按照各村(社区)上报的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完善保障措施,认真组织推进,确保按时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特此批复。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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