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2024年度武进区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市武进区数据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花园街1号;邮编:213100;联系电话:0519-8631800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常州市武进区数据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根据本单位所履行的政府职能,主动公开涉及内设机构、领导分工、人事变动、部门预决算、部门动态、业务文件等方面信息38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申请办结数10件,结转下年度办结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做好财政预决算、规范性文件、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上网信息的采编、报送、审核等工作流程,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
(四)平台建设。围绕便民亲民持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发挥“武进数据”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互动性强的优势,认真做好信息发布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的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五)监督保障。2024年度我局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及整改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6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85.9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仍需加强,工作标准还不够高,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2025年,我局将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加以改进,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有效性。
(二)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做好局机关内部的协作沟通,全面收集各类业务政策类信息,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等信息。
(三)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政策解读图文发布,利用在线访谈、网上调查等进行沟通互动,丰富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本年度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