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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下午,区社保中心召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培训,养老待遇支付科科长吴东庆主讲,中心全体人员参加。
会上,吴东庆详细介绍了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实施后,有关退休年龄及最低缴费年限方面的变化,对新政发布后窗口业务的经办操作提出建议。
随后,吴东庆从政策背景和政策解读两方面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政策进行讲解。依据人社部新发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以案例形式对包括适用对象(申领条件)、待遇情形和待遇标准、最低缴费年限的判定时点、恢复缴费、政策衔接等在内的业务经办要点进行解读。
下一步,区社保中心将继续开展类似的政策培训活动,不断提升窗口人员业务水平,确保新规、新政得到准确无误的落实,为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