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时间:2025-09-25 来源:城管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维护法治统一,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法治政府等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现拟对《关于规范建筑渣土管理的实施意见》(武政规〔2023〕3号)(原文网址:https://www.wj.gov.cn/html/czwj/2023/QMOFQEBB_1211/74832.html)进行修改,将第五点许可要求修改为“全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许可事项统一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依法审批发放《建筑渣土处置证》”。同时,为加强公众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工作,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提请区政府审议。您可在2025年9月25日之前将意见或建议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感谢支持!
通信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办公室,武进区常武中路23号405室。
联系电话:0519—69879287。
附件:关于《关于规范建筑渣土管理的实施意见》拟修改意见的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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