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及其实施条例和《江苏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的规定,区审计局对区本级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较好。全区财政部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用更加稳健的财政运行,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强化增收节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全力提升资金绩效,助力武进打造全市新质生产力建设重要阵地。
一、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086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95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51%。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
202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25281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13%。政府性基金支出32938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96%。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
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277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72.9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644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511328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
一是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不及时,2024年区财政局部分上级专项资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分解下达。二是两年以上的上级专项转移结余未按规定处理。三是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且部分资产转让收入未及时收缴。四是部分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未及时收取。
2.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
一是结转资金未及时清缴。二是调整追加预算不合理。三是未经审批出租、处置国有资产。四是部分单位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填报不规范、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五是部门预算不够完整准确,少(多)报预算、预算执行不规范。六是部门预算在政府采购方面、财务核算方面、内部控制方面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3.部分财政专项资金审计
一是合同履行不规范。二是未在规定时间内拨付专项资金。三是未取得水上水下作业许可证先施工。四是部分单位的部分项目未全面开展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工作。
4.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一是跨险种重复参保。二是服刑期间违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三是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四是合同未明确资产权属。五是多开设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
5.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部分项目结算审计不及时。2022年至2023年,部分国有企业的项目工程结算审计不及时,个别项目长达1年以上。
6.林业保护政策落实及相关资金绩效审计
一是个别林业项目未实施。二是绿美村庄建设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三是未经审批占用林保范围内林地。四是部分临时用林地块超期使用。
7.国有企业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一是未按合同约定扣款。二是建设单位管理不到位。三是签证管理不规范。四是建设单位履行专用账户资金拨付责任不到位。五是部分项目财务核算不规范。
二、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源头管控,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约束力
规范预算编制,注重资金管理。提升预算的权威性和可执行性,突出财政资源统筹,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增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加强预算执行监控,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聚焦支出管理,关注预算执行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展,及时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和往来款项,保证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助推资金效能的发挥
财政部门及有关预算单位应增强绩效管理的意识,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专项资金强调专款专用,确保发挥应有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