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武进国家高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2024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重点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制度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优化整合提升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坚持部门协同、整体联动,推动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一网、一门、一次”办结。加强政策文件宣传解读和主动公开,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智慧化营商环境。深化法治惠企举措,深入开展“法企同行”活动,常态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面向小微企业开展定制式、贴身式法律服务,及时掌握企业需求,帮助企业评估法律风险、完善用工制度,为企业提供精准的法律指引和政策支持。
(二)树牢法治思维,全力提升行政效能。将法治建设纳入整体工作要点,进一步量化考核指标。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多方监督。聘请执业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在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公共事业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领域积极发挥作用,做到从“事后补救”变为“事前预防”,极大地提升了社区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规范行政执法,扎实推进柔性执法。按照《常州市武进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高新区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开展自查工作。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并扎实开展问题整改。进一步探索包容审慎执法监管模式,坚持行政处罚过罚相当以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多措并举开展城市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常发性违法行为发生,坚持柔性执法和严格监管并重,促进执法环境改善。
(四)凝聚执法合力,优化监管模式。聚焦高新区部分重点监管领域,组织高新区各执法监管部门全面梳理各部门所属执法监管事项,形成执法监管“一件事”主题清单,出台《武进国家高新区推进建筑工地行政执法监管“一件事”实施方案(试行)》、《武进国家高新区推进民办学校行政执法监管“一件事”实施方案(试行)》。定期召开执法监管“一件事”联席会议,通过集中事前告知、上一次门查多项事,完善跨部门“综合查一次”机制。执法监管工作人员在检查现场就告知事项进行解读,实现了相关部门对企业的服务先行、一次告知。
(五)优化办事流程,健全服务体系。为民服务中心将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中心统一办理,通过在社区设立为民服务中心,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坚持“高效、便民、规范、廉洁”的服务宗旨,引导窗口工作人员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高效服务、主动作为。加快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现政务服务全覆盖、全联通,形成了网厅实厅融合、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监督并重、信息资源协同的政务服务体系。
(六)夯实基层治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完善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求助机制,及时掌握矛盾风险隐患苗头,定期针对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案件作出总结分析并及时上报,实现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注重部门资源整合,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加强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协同促进重大疑难案件联动联调。定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提升培训,全面提升调解队伍业务素养。
(七)坚持信息公开,规范权力运行。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着力抓好“三务”公开管理,借助区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公开,定时更新各社区党务、村务、财务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提高工作的透明性、民主性和利民性。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流程,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权责权限、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管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形式向群众公开,让群众看得懂、看得透。
(八)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法律意识。通过开展“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月”、“禁毒宣传月”、农民工学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法治夏令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青少年和群众的学法、知法、守法意识,营造了浓厚的全民学法、懂法、用法的法治社会氛围。扎实推进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每季度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高新区坚持把法治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召开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专题会议,听取重点工作汇报。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增强学法用法示范效应。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化解矛盾和处理各类问题的情况。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存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不丰富等情形,公共法律服务向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延伸不到位,服务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部署。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规划计划贯彻落实。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住“关键少数”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走深走实。推进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学习常态化,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二)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防控、排查化解工作。优化矛盾纠纷导流、承接机制,健全完善“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着力打造多层次、宽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三)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法治保障力度和法律服务水平,梳理汇总不同群体法律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动员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力量持续深入农村、社区、园区,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等活动,满足群众多样化法治需求。
(四)畅通监督渠道,加强阳光政府建设。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多平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持续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关切。通过热线来电、意见征集、问卷调查等形式,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