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新区委通字〔2025〕第1000101号No GX 1000101
王洪星、王敏慧 : 经查,你(单位)在武进高新区鸣新东路12-6-401、402三层和四层北侧 进行建造建筑物共4间,建造总面积为327.15㎡(具体详见《常州市武进房屋面积测绘报告》)的行为,现场未能提供相关合法手续,已涉嫌违反《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的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在收到本通知书起三日内,向武进国家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湖路66号海关大楼A座13楼1303室)提供上述行为的相关合法手续,逾期不提供的,视作无合法手续,本机关将依法查处。 联系人:王权 联系电话:0519-86221159 附件:《常州市武进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印章) 2025年3月12日
王洪星、王敏慧 :
经查,你(单位)在武进高新区鸣新东路12-6-401、402三层和四层北侧 进行建造建筑物共4间,建造总面积为327.15㎡(具体详见《常州市武进房屋面积测绘报告》)的行为,现场未能提供相关合法手续,已涉嫌违反《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的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在收到本通知书起三日内,向武进国家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湖路66号海关大楼A座13楼1303室)提供上述行为的相关合法手续,逾期不提供的,视作无合法手续,本机关将依法查处。
联系人:王权
联系电话:0519-86221159
附件:《常州市武进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印章)
2025年3月12日
下载附件:限期提供合法手续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