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25年区安委会工作要点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重点任务》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261/2025-00008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文件编号: 武安发〔2025〕2号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产生日期: 2025-04-25 发布日期: 2025-05-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25年区安委会工作要点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重点任务》的通知

相关阅读:

关于印发《2025年区安委会工作要点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重点任务》的通知
武安发〔2025〕2号
 

各镇、开发区、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5年区安委会工作要点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重点任务》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加强协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于2025年6月18日、12月18日前分别将半年度和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区安委办。区安委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区安委会工作要点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重点任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现就2025年区安委会工作要点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重点任务明确如下。

一、2025年区安委会工作要点

区安委会2025年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打基础、利长远”“统全面、盯重点”“小切口、抓关键”,深入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一件事”全链条治理等重点任务,突出“人、火、楼、车、化”等重点领域,抓实抓细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严密防控季节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全力维护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 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党组会)第一议题,列入各级中心组和安委会成员单位理论学习计划,列入干部培训教学计划,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践行安全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镇、开发区和街道负责,不再列出)

(二)持续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2.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通知》。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区党政领导每年领办、推动解决1至2类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最突出的问题,严格落实挂钩镇(街道)、重点企业“双挂钩”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基层和企业反映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难点问题。制定印发区委常委会成员、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5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持续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宣讲活动。(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3.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年度执法或检查清单,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根据“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按照“既要管审批的、也要管未审批的,既要管目录内的、也要管目录外的”要求,加强对新兴行业和职责交叉领域的安全监管,及时整治隐患,消除监管盲区。“一件事”全链条治理牵头部门定期研判、通报,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风险研判,滚动摸排“不放心”点位,制定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针对春节前后摸排发现的重点行业领域“不放心”点位,“一点一策”精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4.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行企业主要负责人七项职责告知卡,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实施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推动中小企业明确安全负责人,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社会面小场所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推动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燃气、渔业船舶、工贸、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3月底前、其他行业领域12月底前建立并实施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督促指导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广安全联盟等有效做法,强化行业自律。(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5.加强督查巡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督查制度,提高考核巡查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促整改、提级调查等手段运用,继续开展常态化督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区安委办、各专委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隐患场景”,定期梳理并通报典型事故案例。(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持续强化系统治理

6.严密防范“人、火、楼、车、化”等重点领域突出风险。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季节变化、重大节日和活动特点,开展“防风险、除隐患”安全生产春季、夏季、秋冬季系列行动,推动有针对性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同步开展一轮大检查、大演练、大警示、大培训、大整改的“五个一”活动,将“五个一”覆盖到每个企业和责任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做到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7.积极推进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周密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推动有关重点部门及时细化制定方案并落实措施,确保规划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实行“月调度、季评估、年通报”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总结推广基层治理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做法;组织开展公共安全体系综合评估工作,回顾总结五年工作成果成效。(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8.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推动企业以及部门监管执法人员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督促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检查+巡查督查”方式,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提高检查人员专业能力,发挥行业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等作用,持续提高排查的专业性,完善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建立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比对核查和系统性分析研判,精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要加大挂牌督办、公开曝光力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聚焦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有重点地推进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安全生产风险向社会领域延伸。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地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加大统筹推动力度,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地。(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9.电动自行车治理方面。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化生产销售、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全链条管理,构建常态化安全监管机制,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和交通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全面检查地下半地下停放充电场所,严格落实砌设防火分隔、完善消防设施、实行分组停放等要求,对存在“两类重点情形”(即在架空层设置电动自行车库,未与公共门厅、安全出口、内天井等处进行防火分隔的情形;居民在天井内违章搭建并放置可燃杂物的情形)的要应清尽清。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非法拼装改装等行为,健全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体系,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鼓励外卖平台推广应用共享换电模式,通过以旧换新活动优先置换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区消防救援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整治文件要求分工负责)

10. “厂中厂”治理方面。按照《常州市租赁厂房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从源头上规范租赁行为。将“厂中厂”治理作为安全生产的重点,贯彻落实《常州市“厂中厂”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紧盯逃生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防火间距占用、逃生演练不实等突出问题,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推行“领导包挂”“先审后租”“负面清单”“示范引领”等做法。(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整治文件要求分工负责)

11.高层建筑消防治理方面。围绕立项、规划、设计、建造、竣工验收、使用管理、隐患治理等环节,强化高层建筑规划建设源头管控,加强高层建筑消防监督检查。研究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治理方案,探索高层建筑风险隐患消除机制,分类整治、精准施策,有序推进疑难问题治理,提升高层建筑防火性能。(区住建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分工负责)

12.建筑保温材料治理方面。出台加强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方案。聚焦标准、生产、检测、施工四个环节,督促区内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加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禁违法生产和销售,推广新型隔热阻燃材料;把好产品“出厂检验”和“进场检测”两道关,严查以次充好、偷梁换柱、篡改数据以及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严把施工质量关,督促参建各方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加大冷库、室内冰雪场馆建设过程安全监管力度,做好技术交底和风险告知,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控,明确监护人员,严格工程竣工验收,推行限额以下工程属地备案制度,有效管控外墙、冷库保温材料在拆除改造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部署开展既有高层建筑、冷库、室内冰雪场馆等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排查,摸清风险底数,用好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政策,推动产权人加大改造投入。对于难以确定产权人的,属地政府要积极协调改造;对暂时无法立即整改的,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区消防救援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整治文件要求分工负责)

13.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治理方面。强化充电桩等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居民区充电设施配建和公共充换电场所规划建设管控,开展既有充换电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充电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提高运营企业安全管理和监测预警能力。(区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切实提升安全治理效能

14.全面实施安全风险管理条例。落实《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运用好网上报告信息平台,根据本行业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辨识、科学评估、分级管控、主动报告安全风险,推进安全风险报告由工业企业向其他行业领域拓展。(区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民宗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5.加强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动态更新社会面小场所底数,全面落实季度巡查机制,督促推进自查自改。根据社会面小场所“红、橙、黄、蓝”四色风险判定标准,对小场所实施分级分类治理。聚焦人员密集、“三合一”、使用燃气、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等场所风险,排查整改火源火种、灭火控火、疏散逃生等方面的问题隐患。依托“隐患治理派单系统”,建立“网格吹哨、部门报到”隐患整改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强化常识普及教育和技能操作培训,推动小场所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各地要完成一轮社会面小场所业主和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培训。(区安委办、消委办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6.深化精准执法和指导帮扶。突出生产作业现场管理,大力整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等情况作为执法检查必查项,推进主要负责人执法检查“逢查必考”,企业主动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并正在落实整改措施的,免于行政处罚;不查不改的,予以“一案双罚”。坚决落实中央关于规范涉企检查的统一部署,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统筹全年执法计划,合理适用“双随机”或“四不两直”执法检查方式。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有序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利用“执法调度管理平台”,为基层监管执法规范化赋能;落实上市后备企业“先服务重指导后执法”,用好“首违不罚”、执法预告知和“邀约式”指导服务等工作机制。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公布3个典型执法案例。组织重大隐患“回头看”,发布典型案例曝光警示。落实岗位练兵等工作机制,提高执法人员实战能力和履职水平。(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7.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能力,推进安评机构管理系统、危化品事故救援辅助决策系统、危险化学品数字化监管平台等信息系统应用。依托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模块,动态整合更新“厂中厂”、粉尘涉爆、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一企一档”数据,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化监管水平。利用企业“精准画像”进行安全生产状态分析,增强安全监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依托“企业安全管家”服务模块,提高线上指导企业安全管理的针对性。强化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深度融合应用公安、住建、交通、水利、消防等部门数据,形成高效指挥“一张网”。整合应急通信手段,构建空天地一体化通信保障体系。推进燃气、桥梁、供排水、电力、通信、地下综合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精准布设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提升城市“综合监管+智慧监测”能力。(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着力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

18.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市委编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意见》,按照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规范化建设标准,强化乡镇(街道)力量建设,统筹使用好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人员力量,重点向安全生产和消防领域倾斜,实行基层综合监管人员实名制管理,滚动更新基层队伍名册,建立一支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安全监管任务相匹配的队伍,真正做到“一支队伍管安全生产和消防”。应急、消防、城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开展日常监管,更好发挥作用。继续发挥好公安派出所的作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要探索防消联勤机制,参与安全检查、防火巡查和事故预防。鼓励基层安全监管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分层分类开展安全监管干部培训,加大镇(街道)干部培训力度,推动应急管理人才培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集成改革,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治理,常态运行安全生产专属网格、微网格,配备注册消防工程师,提升网格治理专业化水平。开发部署武进区地理位置信息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完善功能模块,用“大数据”为“铁脚板”赋能。(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9.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按照《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开展一轮应急预案评估并及时编修,根据风险变化查漏补缺、动态调整。强化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轨道交通运营、供电等26类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并定期开展实战训练和拉动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年度应急演练计划,聚焦事故易发多发频发的领域,通过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演练;督促指导“厂中厂”、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老旧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0.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区、镇(街道)分级组织开展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工第一课”,深化“班前五分钟”等有效做法,分级分类培训重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针对“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开展常态化“小而精”培训。规范安全评价市场与执业行为,建立完善并推行第三方机构和专家服务质量追溯倒查机制,提升第三方公司和人员服务水平;推动成立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行业专业委员会,探索建立行业管理、信用管理机制。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督学治学专项行动,通过随堂听课、线上打分、线下交流等方式,督促机构提升培训质效。(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1.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提升。编印公共安全通识读物,因地制宜建好用好安全体验场馆等科普教育基地,用身边直观的惨痛事故、鲜活案例教育警示广大群众。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好“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各类主题活动。持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开展安全文化及应急自救互救综合演出。利用公交、地铁、电子屏等各类宣传载体,常态化宣传群众身边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知识,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2025年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重点任务

继续坚持“小切口、抓关键”,围绕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聚焦15个方面26项重点任务开展集中整治。

(一)化工和危险化学品

1.持续推进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建立常态长效补助机制,实现老旧装置动态清零。(区工信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2.完成4家“一重点一重大”企业安全审计,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外企业“一企一策”安全专项整治。(区应急管理局、工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3.开展异常报警处置和联锁投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自控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建设质量不高、异常报警处置不及时和异常工况处置不科学、联锁随意摘除或未投用等问题。聚焦重大危险源、高危细分领域、事故易发部位、“带病运行”设备加强排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

(二)冶金等工贸

4.持续开展设备更新改造,推进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使用倾动式熔铸炉、液压式铸造机,全面完成轻质屋顶改造,推进粉尘涉爆企业采用自动打磨抛光、区域隔离等“减人降尘”措施。(区应急管理局负责)

5.在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全面推广应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所有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以及涉粉作业10人以上的铝镁金属、木质粉尘企业接入系统。(区应急管理局负责)

6.深化“厂中厂”重点镇安全治理,重点治理“厂中厂”中同一幢建筑物分割出租、分层出租等情形和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推动排查出的淘汰类企业关停退出;强化出租方统一管理,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住建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三)城镇燃气

7.对全区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综合评价,确定企业安全等级并实施分级管理,完成115公里老旧小区天然气立管更新改造,整治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严厉打击第三方施工破坏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燃气管道和设施保护。(区住建局负责)

8.压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落实“随瓶安检”“入户安检”制度;持续推进非居民用气场所“瓶改管”“气改电”工作,年内做到应改尽改;持续整治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灶具、连接软管、可调节出口压力减压阀等突出隐患,加强问题产品溯源查处。(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四)经营性自建房

9.压紧压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各方监管责任,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积极推动采用工程措施整治鉴定为C、D级的经营性自建房。(区住建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建筑施工

10.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钢结构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加大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冲孔钢板网的推广使用力度;开展防范高处坠落专项治理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区住建局负责)

(六)交通运输

11.集中整治近三年发生2起以上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路口,深化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镇(街道),做好省级挂牌、市级督办隐患点段的整治工作。推进春季、夏季和秋冬季系列专项整治,严查严管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农村“双违”、“飙车炸街”及涉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区公安分局负责)

12.持续开展“常路长安”农村公路安全效能提升行动和“公路医生进乡村”安全专项行动,2025年改造提升农村公路5.7公里,完成4条农村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共约38公里的交通安全整治。(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13.健全10年以上老旧客车常态化监管制度,对中、高风险老旧客车开展每月线上抽查及半年入企检查;加强“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深化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测系统应用,推进“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安全码”赋码和分级分类管理,严格本市和外市籍车辆、驾驶员的查验及监管。(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分工负责)

(七)消防

14.持续推进老旧市场、商业综合体、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积极推进新增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推动各地加快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工程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区消防救援局、公安分局、住建局、城管局、商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5.持续推进既有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充电设施建设,推动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建设,基本满足辖区居民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需求;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推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提供“满电回家”服务。(区住建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6.全面摸排并建立高层建筑消防隐患清单,集中整治涉及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道井防火分隔、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问题。(区消防救援局、住建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7.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重点排查督改占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疏散类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清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区消防救援局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八)教育

18.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具备消防安全使用条件,拆除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加大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力度,持续依托常州市中小学实验室危化品监管平台,购买、存储、管理、使用和处置全过程监管到位,规范统一危废品处置。(区教育局牵头,区消防救援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文体广旅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九)民政

19.推动全区养老机构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完成50张(不含)以下床位的养老机构达标建设任务,实现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安装率达到100%;加快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避难设施建设,推动开设在混合经营建筑内的养老机构明晰相关经营主体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联防联控;推动100张(含)以上床位的民政服务机构全部设立微型消防站、组建志愿消防队。(区民政局负责)

(十)渔业

20.开展商渔船防碰撞联合检查和涉渔“三无”船舶整治,严格落实渔业船舶检验制度,严厉查处渔船不适航、船员不适任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一)文旅

21.统筹等级旅游民宿、A级旅游景区、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治理,突出抓好密室逃脱等新业态文旅场所以及大型文旅活动的安全管理,持续加强各类景区安全防控,督促完善安全保障条件,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措施。(区文体广旅局负责)

(十二)医疗卫生机构

22.推动一级医疗机构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民营医疗机构、医养结合和托育服务机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电气火灾隐患,及时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逃生通道等行为。(区卫健局负责)

23.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抓好等级以上医院、基层卫生单位安全管理骨干以及安保、医护人员分级分层培训。指导医疗机构每半年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区卫健局负责)

(十三)特种设备

24.开展涉危化品企业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动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安全提升,推进小锅炉安全整治。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按照市级下达的指标任务推动住宅老旧电梯完成更新改造,开展住宅老旧电梯安全评估,更新电梯整机或重要零部件。(区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分工负责)

(十四)小型游乐设施

25.全面摸排小型游乐设施底数,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小型游乐设施经营使用单位(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整治文件要求分工负责)

(十五)动火等危险作业

26.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出台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全链条整治方案,全面整治电气焊动火等危险作业突出问题隐患。按照“谁的场所谁管理,谁动火谁负责”的原则,推动有关企业和单位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加强限额以下“小施工”和电气焊作业备案管理,严格限制人员密集、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和古建筑等重点场所使用、营业期间动火作业管理,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资质证书的人员实施动火作业,严厉打击无证作业、制假售假、倒卖电气焊作业操作证等行为。探索推进焊机“一机一码”技术改造。(区消防救援局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