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统筹医保、医疗和医药等相关领域数据,赋能“三医”协同治理,提升医保基金使用绩效,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9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沟通交流和信息反馈机制的通知》(苏医保函〔2024〕94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健全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数据工作组的通知》(苏医保函〔2024〕177号)和《关于建立健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数据工作组的通知》(常医保服务〔2024〕137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建立健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数据工作组(以下简称数据工作组)通知如下:
一、公开范围
我区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法,对定点医药机构建立“月告知、季公布和年通报”沟通交流机制,公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展、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等。
(一)月告知。每月月度结算完成后,分析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向定点医药机构告知上月度医疗机构住院病例入组、结算清单上传、清单质控、费用月结算等指标情况,以及门诊人均费用、就诊人数、人次人头比等指标情况。区医保分中心按照机构管辖开展预警、约谈医疗费用异常医药机构。
(二)季公布。每季度第二个月上旬,区医保分局按照机构管辖组织召开属地定点医药机构座谈会,公告上一季度医药机构医疗总费用发生、医保基金总体使用、基金预算执行进度、出院和门诊人次、结算清单质控、特例单议受理及评审结算等情况。
(三)年通报。每年医保基金清算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区医保分局按照机构管辖分工会同财政、卫健等部门组织召开年度通报会,向定点医药机构通报上年度支付方式改革情况。通报内容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医保基金收支余及年度清算情况;2.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政策制定、执行及绩效考核评价情况;3.特例单议评审及结付情况;4.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采排名及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情况;5.稽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违约处理情况;6.下一年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安排和要求。
二、人员组成
我区数据工作组由区医保部门和属地定点医药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医保部门参加人员主要包括医药管理、基金监管、医价招采、纪检监察、经办机构等相关工作同志;定点住院医疗机构代表由区卫健部门和区医保部门推荐产生;定点门诊机构和零售药店代表由我区医保部门推荐产生。原则上年内出现因成员工作调整或违反数据工作组工作要求以及其他因素等不宜继续担任相关工作的,重新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替补。
数据工作组定期召集会议,共同商讨研究数据发布与应用。数据工作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财政、卫健等有关部门及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三、工作职责
数据工作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数据采集。根据市医保部门定期下发的依托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和DRG支付方式改革功能模块,采集的医保基金整体情况的数据、住院和门诊支付方式改革过程中的数据,开展数据治理、统计、分析等工作。
(二)数据应用。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定点医药机构实行月告知、季公布和年通报,主动“亮家底”、“晒绩效”。
(三)意见收集。广泛听取属地定点医药机构对数据分析、共享公开,以及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进行汇总分析,为完善政策提供支撑。
四、相关要求
数据工作组要强化责任意识,坚持综合研判与专业研判相结合,积极做好沟通衔接,为推动医保改革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同时要严格数据全过程管控体系,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对涉及政府利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障数据资源安全。
附件:区医保数据工作组成员名单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
2025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区医保数据工作组成员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备注
1
武进区医保分局
秦羽
副局长
2
陈征弋
办公室主任
3
何洪平
监管科科长
4
蒋艳娟
业务科科长
5
常州市医保中心武进分中心
裴利军
主任
6
谢 澎
副主任
7
蒋赛锦
结算科科长
8
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
史红雷
副院长
三级
9
施 萍
医保科副科长
10
常州市武进中医医院
吴 猛
11
郑美娟
12
常州明州康复医院
陈洪生
院长
二级
13
王晨路
医保办负责人
14
常州西太湖医院
高家彦
15
曾景福
16
常州市武进第四人民医院
陈小国
17
姜万珺
18
常州市武进第五人民医院
杨学峰
19
刘芳
医保联系人
20
常州市武进第六人民医院
李根玉
21
谈逸
22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阳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3
常州市武进区香溢澜桥社区卫生服务站
康黎明
24
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袁志红
25
江苏仁爱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王坚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