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年产90万套高压不锈钢油箱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新泉路3号
3:建设单位:常州尼威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项目单位租用江苏瑞佳光伏有限公司厂房11450平方米,对厂房进行装修,购置点焊接专机、焊接机器人、氦检设备等设备及设施共119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高压不锈钢油箱90万套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气:①激光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用吸风罩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烟尘净化器(旋风除尘预处理+滤筒式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②常压热水炉采用低氮燃烧措施,烧天然气废气直接由15m排气筒(1#)排放。③烘干废气、烘干炉烧天然气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5m排气筒(2#)排放。④喷漆室废气经“两级漆雾袋式过滤箱”预处理后,和调漆废气、流平废气和危废库废气一并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3#)排放。
5.2废水:热水炉排污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接管进武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5.3噪声: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4固废:槽渣、脱脂废液、漆渣、漆雾过滤粉尘、废布袋、废活性炭、初、中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机器人喷枪清洗废液、废包装桶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品、烟尘净化器粉尘、废包装膜、箱、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年产90吨漆包线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寨桥工业集中区
3:建设单位:常州久藤电气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年产90吨漆包线项目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通过已建好的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武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
5.2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值。
5.3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标准要求。
5.4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金属边角料、废拉丝液、废液、废毛毡、废包装桶、废分子筛、废催化块、喷淋废液、废活性炭、清洗废液、废抹布手套、废含油劳保用品和生活垃圾。其中不合格品、金属边角料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拉丝液、废液、废毛毡、废包装桶、废分子筛、废催化块、喷淋废液、废活性炭、清洗废液、废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含油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1:项目名称:年生产15万件铝幕墙板,5万m2金属蜂窝板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常武南路408号
3:建设单位:江苏恒兴明业幕墙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因现有项目厂区后续拆迁计划,本项目投资1000万元,搬迁至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常武南路408号,租用常州通用建设实业有限公司2400平方米空置厂房,购置卷板机、折弯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万件铝幕墙板、5万平方米金属蜂窝板的生产能力。
5.1复合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FQ-1排放。
5.2生活污水接管武南污水处理厂。
5.3噪声执行2类标准。
5.4边角料、收尘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收集和清运,进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统一处置。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4):
1:项目名称:年产500万米汽车内饰布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蒲岸村委大蒲岸302号
3:建设单位:常州市佳宇伟新材料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常州市佳宇伟新材料有限公司拟选址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蒲岸村委大蒲岸302号,总投资350万元人民币,租赁江苏法蓝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750平方米厂房,购置撒粉机、倒布机、永磁螺杆机、冷冻机、搅拌机等生产设备19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万米汽车内饰布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租赁厂区内已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
5.2本项目上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2套布袋除尘器(TA001、TA002,两条生产线分别进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15m高1#排气筒排放。加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2#排气筒排放;未收集部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5.3东、西、南、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4一般固体废物: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HW49)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5):
1、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齿坯机械零部件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蒲岸村
3、建设单位:常州双盛精密锻造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本次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坐落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蒲岸村,利用自有厂房,购置数控下压式液压机、天然气加热炉等设备26台/套,从事齿坯机械零部件的生产。该项目已2021年12月15日取得常州市武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武行审备[2021]656号;项目代码:2112-320412-89-01-728711),对年产5000吨齿坯机械零部件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武南河。
5.2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抛丸粉尘通过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打磨工段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工段产生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相关限值,抛丸、打磨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限值。
5.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不直接排向外环境,边角料、不合格品、废钢丸、金属屑、除尘器收尘、废砂轮经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乳化液、废劳保用品、废石墨乳润滑剂)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6):
1:项目名称:年新增450万只气弹簧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高新区龙踞路2号
3:建设单位:常州市全球焊割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为适应市场需求,公司拟增资500万元,建设“年新增450万只气弹簧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利用自有厂房2600平方米,购置断料机、超声波清洗机、喷漆线等设备及设施共计55台(套),同时利用原有断料机、调直机、弯管机等设备及设施366台(套),本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450万只气弹簧的能力,同时对现有气弹簧生产设备、工艺、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调整,喷塑、喷码工艺委外,淘汰相关生产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新增废水处理设施对现有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洗废水进行“以新带老”处置,届时全厂产能为年产900万件气焊工具、1800万件电焊工艺器具、450万件机械零部件、900万支气弹簧。
5.1废水:厂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最终汇入附近河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通过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5.2废气:喷漆房的调漆、洗枪、喷漆废气经过滤棉预处理后与烘干废气、烘干工段的燃烧废气一起经过1套水喷淋塔+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与热水洗、预脱脂、主脱脂工段燃烧废气一起通过1根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未被捕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3728-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
5.3噪声: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4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有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喷淋废液、含漆废过滤棉、漆渣、废活性炭、污泥,废过滤介质,浓水,含漆劳保用品,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有废边角料、废铁屑、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7):
1:项目名称:感染性、损伤性及病理性(人体器官除外)医疗废物原位处置提升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68号
3:建设单位: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4: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武进区湖塘镇滆湖中路68号,拟对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西北角的医疗废物暂存房进行改造,面积为153平方米,引进三台(套)设计处理能力为90千克/小时的医疗废物处理设备,对产生的841-001-01感染性废物、841-002-01损伤性废物,841-003-01病理性废物(人体器官除外)进行原位处置。经处置后的医疗废物可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的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其处置可以实现豁免管理,处理后的医疗废物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或者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
5.1本项目生活污水和喷淋废水经管网收集至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接管至武进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采菱港。根据污水产生情况可知,项目污水中各污染物浓度可确保稳定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对周边地表水环境无直接影响。
5.2本项目消毒废气经绝对过滤器+喷淋塔+除湿器+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废气产生量极少,经计算,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所在车间距离最近的保护目标(院区住院楼)仍有30米以上距离,且有绿化隔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3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医疗废物处置设备,噪声源经合理布置、几何发散衰减后,项目所在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南、西、北厂界临近主干线,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原位处置后)暂存于医疗废物处置车间内的成品堆放区,委托专业单位转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废滤芯、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各类固废100%处理,不外排,对外环境无直接影响。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8):
1、项目名称:年产3000万个园艺杆塑料零配件项目
2、建设地点:湖塘镇
3、建设单位:常州景星模具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因企业发展需要,建设该项目
5.1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排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5.2本项目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排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及废气处理设施未捕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通风予以缓解。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有关标准。
5.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是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其中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破碎后与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堆场,外售利用;产生的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液压油、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9):
1、项目名称:年产800吨塑料遮阳网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
3、建设单位:常州史桥网业有限公司
5.1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武南河。
5.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挤出废气、破碎粉尘,其中挤出废气经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5.3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4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塑料丝、废包装袋和集尘灰,废塑料丝破碎后与废包装袋、集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堆场,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油和废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0):
1: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塑料改性造粒、20万件塑料零部件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陆庄村委陆庄402号
3:建设单位:森荣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因企业发展需要,建设该项目。
5.1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新鲜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
5.2本项目挤出废气、注塑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进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项目正常生产时,生产车间保持密闭。
5.3东、西、南、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4一般固体废物: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于造粒生产线;废包装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润滑油(HW08)、废活性炭(HW49)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手套(HW49)未单独收集与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清运。
1、公示期为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2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