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年产称重测力传感器10万只新建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虹西路199号5号楼2层西区
3:建设单位:哈墨尼(常州)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租赁中科绿色科技产业园现有生产车间1166.8平方米,对生产车间进行装修改造,购置激光打标机、激光焊接机、烘箱、步入式环境试验室、静重式力标准机等设备及设施共52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称重测力传感器10万只的生产规模,预计年产值1000万元。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员工日常生活污水经园区内污水管网收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滨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宜运河。
5.2本项目激光打标、划线和激光焊接工段少量烟尘经设备自带的滤芯除尘器除尘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组桥走线和焊线工段少量锡及其化合物、挥发性有机废气分别经滤芯除尘和活性炭吸附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封胶和擦拭工段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5.3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4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年产20000套高端液压控制阀系统、2400套音圈阀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资路88号
3:建设单位:江苏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江苏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2500万元,利用自有厂房,购置卧式加工中心、手柄阀顶杆磨床、柔性制造生产线等设备及设施共40台(套),对现有产线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建成后,保持年产高端液压控制阀系统2万套的生产能力不变,新增年产音圈阀2400套的生产能力。
5.1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在现有员工中调配,不新增员工生活污水。
5.2喷漆废气经负压收集进“水帘装置”处理后,与经负压收集的调漆废气、流平废气、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进“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9#排气筒排放,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渗氮废气经设备自带燃烧器燃烧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6#排气筒排放,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收集进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5.3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废钢珠、布袋收尘、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清洗废液(HW09)、废液压油(HW08)、废切削液(HW09)、废磨削液(HW09)、含油污泥(HW08)、漆渣(HW12)、含漆劳保用品(HW49)、水帘废液(HW09)、废过滤棉(HW49)、废活性炭(HW49)、废包装桶(HW49),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手套由环卫清运。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1:项目名称:滚针轴承及汽车零部件提升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翔路9号
3:建设单位: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7253万元,利用自有厂房53531.9m2,购置自动检验设备、外圆磨床、内圆磨床等设备及设施共170台(套),替换老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维持年产滚针轴承21400万套、离合器1000万套、汽车交流发电机整体式滑轮总成300万套、卡钳活塞1200万套、汽车转向系统(偏心转向轴承)60万套、精密套圈1000万套、内花键套圈660万套的生产能力不变。
5.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
5.2废气:本项目不新增有组织废气排放量。
5.3噪声:项目建成后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盐渣、清洗废液、废滤芯、废弃包装物、废切削液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4):
1:项目名称:年产3000t紧固件、2000t机械零部件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常武南路412号
3:建设单位:常州达克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拟投资800万元,租用常州市帝恒纺织服饰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租赁面积为2000平方米,购置通道炉、抛丸机、搅拌机、全自动涂敷机等共计43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t紧固件、2000t机械零部件的生产规模。
5.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内已建污水管网及污水排口,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武南河。生活污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
5.2废气:本项目抛丸粉尘经自带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现经水帘处理后再与调漆、浸涂、固化、烘烤除油、喷枪清洗、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气旋混动喷淋+干式过滤+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DA001排气筒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苯系物、颗粒物、TVOC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DA001排气筒有组织废气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DA001排气筒有组织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本项目DA002排气筒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系物、二甲苯、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厂区内总悬浮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标准。
5.3噪声:本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4固废:废钢丸、边角料、抛丸收尘、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漆渣、废包装桶、废油、废切削液、含油废金属屑、含漆废抹布及手套、洗枪废液、水帘废液、喷淋废液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置;含油废抹布及手套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1、公示期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