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年产60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踞路6号
3:建设单位:常州极太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因企业发展需要,建设该项目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常州市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尾水最终排入武南河。
5.2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本项目喷砂粉尘通过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外排;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废气、浸塑废气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水喷淋处理后经2#15m排气筒外排。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未捕集到的喷砂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废气、浸塑废气、换粉废气无组织排放于生产车间内。
5.3 噪声执行3类标准。
5.4 根据固废性质分类处理:本项目废不锈钢丸、废布袋、废胶带、废塑粉、不合格品委托专业单位利用或处理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废液、废空压机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电源管理芯片及功率器件封装测试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新辉路12号B2-A厂房一层
3:建设单位:江苏昂宝力德宝微电子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租用常州武南标准厂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厂房3747平方米,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同时购置全自动划片机、装片机、键合机等设备295台(套),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电源管理集成电路9.6亿只,功率器件2.4亿只的生产规模。(根据2021年申报的环评“由于市场原因,已备案的划片机暂不建设,后期若需使用,须单独报批环评手续”,故本次针对划片机,单独报批环评。)
5.1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故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的芯片划片冲洗废水及纯水制备浓水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武高新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龙资河。
5.2项目四周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5.3一般固废废纯水机配件由环卫清运,不新增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1:项目名称:年产8000吨传动机械零部件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雪城路197号
3:建设单位:常州市嘉磊机械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位于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雪城路197号现有厂房,购置退火炉、校直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000吨传动机械零部件的生产规模。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公司污水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太湖湾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尾水达标排放雅浦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5.2本项目油冷却及后回火工段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一套油烟净化器+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1#)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要求。
5.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氧化皮渣外售综合利用单位;废包装桶、废油泥、废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含油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4)
1、项目名称:年产5万套挖掘机油缸项目
2、建设地点:武进区洛阳镇
3、建设单位:常州小熙机械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因企业发展需要,建设该项目
5.1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排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
5.2本项目淬火废气、回火废气、渗碳废气及燃气废气经收集后一并排入水喷淋+除雾器+二级静电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抛丸粉尘经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2#)排放,未捕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有关标准。
5.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是金属边角料、集尘灰,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堆场,外售利用;产生的危险固废主要为废切削液、废油、废包装桶、喷淋废液、含油废手套/抹布,其中含油废手套/抹布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其余危废均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5)
1:项目名称:年产汽车配件200万件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华家村华家组
3:建设单位:常州祥和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租赁常州市武进国力摩托车配件厂厂房300平方米,拟购置注塑机、液压机等设备共计13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汽车配件200万件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进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2本项目注塑、液压成型废气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FQ-1排放。
5.3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袋、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金属边角料作为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废油、废活性炭、废含油劳保用品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专业处置。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6)
1:项目名称:年产300万套新能源汽车电机箱体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新科西路121号
3:建设单位:焜月电器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利用自有厂区及厂房,拟投资10845万元,购置天然气熔化炉、铝压铸机、全自动喷塑线、环保设备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万套新能源汽车电机箱体的生产能力。
5.1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后接管进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2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熔化废气、脱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一并通过气旋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喷塑粉尘经密闭微负压收集,通过旋风除尘器+脉冲除尘器处理,由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5.3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废塑粉由供应商收集后回收利用,边角料、废包装袋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含铝灰渣(HW48 321-026-48)、废脱模剂(HW09 900-007-09)、废切削液(HW09 900-006-09)、废包装桶(HW49 900-041-49)、喷淋废液(HW49 900-041-49)、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7)
1、项目名称:年产100台数字投影直写光刻设备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高新区常武中路18-67号;
3、建设单位:迪盛微(江苏)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迪盛微(江苏)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于2006年05月17日注册成立,于2018年7月16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698.0469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迪盛微(江苏)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坐落在常州市武进高新区常武中路18-67号。因市场及公司自身发展需求,本项目租用长江龙城科技有限公司厂房3951平方米,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购置二次元检测设备、压膜机、电子显微镜等设备及设施共46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数字投影直写光刻设备100台的生产规模。
5.1废水: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厂区内已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接管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武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入武南河;
5.2废气:项目擦拭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5.3噪声:项目东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南、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5.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测试废料、废抹布、废包装瓶、生活垃圾。其中测试废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抹布、废包装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项目产生的各项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固废污染防对外环境影响使可接受的。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8)
1:项目名称:骨科人工关节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长扬路9号A5幢西侧1楼
3:建设单位:常州铂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根据企业发展及产品需要,企业拟投资3100万元,租用常州市滨湖生态城建设有限公司791.5平方米厂房进行生产,购置真空等离子喷涂设备、大气等离子喷涂设备、自动喷砂机、喷丸机等设备共计15台(套),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30万件骨科人工关节的生产能力。
5.1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与排放。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滨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武宜运河。
5.2真空等离子喷涂设备产生的喷涂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滤筒除尘器(TA003、TA004)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至高空;大气等离子喷涂设备产生的喷涂粉尘经负压收集进滤筒除尘器(TA005)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至高空;喷砂粉尘、喷丸粉尘经负压收集进设备自带的滤筒除尘器(TA001、TA002、TA006)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擦拭废气经移动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5.3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4一般固体废物:废品、废白刚玉、精整废料、废刀具、废胶布、废包装袋、收尘、废滤筒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含油污泥、废磨削液、废包装桶、废无尘布、废油、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金属屑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7:联系方式:0519-81081196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9)
1、项目名称:年产150套新能源汽车模具、1万套新能源汽车配件项目
2、建设地点:武进高新区
3、建设单位:常州爱友威模具有限公司
5.1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排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
5.2本项目注塑废气经收集后排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油雾及未捕集的注塑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通风予以缓解。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有关标准。
5.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是金属边角料、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堆场,外售利用;产生的危险固废主要为废切削液、含油污泥、废油、废活性炭、含油废手套/抹布,其中含油废手套/抹布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其余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0)
1:项目名称:年产镍合金涡轮叶片120万件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东安人民西路7号
3:建设单位:常州喜丽瑞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湟里镇东安人民西路7号,租赁常州市东安电器有限公司标准厂房,购置真空炉、焙烧炉、化蜡缸、抛丸机等设备52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镍合金涡轮叶片120万件的生产能力。
5.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接管至湟里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排入湟里河。
5.2化蜡、修蜡组树、脱蜡、焙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连同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抛丸、振壳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收集通过①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手动喷砂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收集通过②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③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制壳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④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自动喷砂、打磨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5.3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废金属料、炉渣、废砂壳、废砂、废钢丸、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沉渣、废滤筒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油桶、废过滤棉、喷淋废液、废机油、磨床灰油泥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废手套连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体废物经处理和处置后,无固体废物直接排向外环境。固体废弃物控制率达到100%,全部实现“零”排放,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1)
1:项目名称:年产600吨塑料制品、2吨弹簧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科技产业园C7栋
3:建设单位:常州市旭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因企业发展需要,建设该项目。
5.1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进武南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后的达标尾水排入武南河,对环境影响很小。
5.2项目注塑成型、包塑挤出、回火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4米高排气筒(FQ-1)排放。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标准。
5.4根据固废性质分类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铁丝、包装废料和冷却塔淤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和废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和废含油抹布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体废物经以上处理,处置率100%,不直接排向外环境,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1、公示期为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7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