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区财政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目标,加强组织保障,规范公开制度,积极推进政务阳光透明。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10条,公开内容涉及内设机构、领导分工、人事变动、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年度工作总结、业务文件等方面。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1条。2024年度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3起、提起行政诉讼2起。本单位的信息公开主要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良好,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对《信息公开条例》理解不到位,操作细节不规范的情况。针对以上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进行专业培训、经验交流,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政策、文件。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明确专人负责,健全台账资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