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我区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工作,根据《武进区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武进区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武进区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