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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告
索 引 号: 014134392/2025-0003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产生日期: 2025-06-03 发布日期: 2025-06-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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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告
 

常州市致臻林果专业合作社等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附后):

经查,当事人连续两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报送并公示2022年度、2023年度的年度报告,且连续两年未进行纳税申报,同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我局于2025年02月26日发布《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期届满,当事人仍未履行法定义务,处于长期停业未经营状态。

这一行为构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规定。

我局依法立案,并在作出本处罚决定之前,依法告知当事人有陈

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也未要求听证。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起六十日内向武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长期停业未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8户).pdf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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