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嘉诚:
本局于2025年03月18日依法对你的投诉进行受理,因通过你留存的地址以邮政挂号信的方式向你送达《投诉受理决定书》(武市监礼受[2025031801]号)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文书。内容为:“王嘉诚:我局于2025年3月15日收到你关于常州可顺食品厂的投诉,经审查,我局决定受理。特此告知。”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519-81001317.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大道28号5号楼,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受理决定书.pdf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