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第十九条“诊所自愿终止执业活动”的规定,常州市武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同意对常州武进瑞芝中西医结合诊所的《诊所备案凭证》予以撤销,诊所备案凭证编号:MADKXCW1332041217D2232,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撒销备案诊所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常州市武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