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对滆湖近岸带水生态修复工程湟里片区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费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公示(内容详见下表)。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25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7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常州市武进区数据局反馈并提交书面材料。联系人:徐伟龙,联系电话:0519-86318191。
特此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申报水土保持补偿征收面积(m2)
拟免征水土保持补偿征收面积(m2)
拟免征费用(元)
1
滆湖近岸带水生态修复工程湟里片区项目
江苏恒源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5820000
6984000
常州市武进区数据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