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对武进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阳湖厂-武南厂(火炬路)污水调度管网一期免征水土保持费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公示(内容详见下表)。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25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常州市武进区数据局反馈并提交书面材料。联系人:徐伟龙,联系电话:0519-86318191。
特此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申报水土保持补偿征收面积(m2)
拟免征水土保持补偿征收面积(m2)
拟免征费用(元)
1
武进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阳湖厂-武南厂(火炬路)污水调度管网一期
江苏大禹水务有限公司
5311
6373.2
常州市武进区数据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