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对南田培训中心改扩建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费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公示(内容详见下表)。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25年2月17日至2024年2月22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常州市武进区数据局反馈并提交书面材料。联系人:徐伟龙,联系电话:0519-86318191。
特此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申报水土保持补偿征收面积(m2)
拟免征水土保持补偿征收面积(m2)
拟免征费用(元)
1
南田培训中心改扩建项目
常州滨湖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416
4099.2
常州市武进区数据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