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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吸取相关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厂中厂”安全生产管理,压实出租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1月14日下午,洛阳镇组织召开“厂中厂”出租方专题培训会。全镇四百余家“厂中厂”出租方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会邀请武进区应急管理局、武进区消防救援大队、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洛阳分局聚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三大核心模块展开,旨在全面提升出租方的法律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武进区应急管理局深入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强调了“厂中厂”出租方与承租方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讲解了“厂中厂”经常存在的隐患问题,要求出租方严把承租企业准入关,从源头上建立安全管理的“防火墙”。
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洛阳分局就场内叉车、起重机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进行了专项培训,强调出租方必须严格核查厂区内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立设备台账,加强日常巡查,坚决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武进区消防救援大队针对“厂中厂”建筑结构复杂、人员密集、消防隐患大的特点,通过真实的火灾案例,深入剖析了普遍存在的堵塞消防通道、违规用火用电、易燃品管理混乱等问题。培训重点讲解了出租方应如何确保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并共同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关键时刻生命通道的畅通无阻。
本次培训会还发放了《常州市租赁厂房安全管理规定》,承租方“五不得”、风险管控“五严禁”、应急逃生“五必会”,“厂中厂”(租赁厂房)安全管理新规(节选)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