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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高校这一重点单位对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法规的认识水平与责任意识,7月10日下午,区国动办主动对接常州大学,开展专项宣传服务活动,着力夯实校园人防工程依法建设、规范管理的基础。
服务过程中,区国动办工作人员聚焦“监管与服务并重”原则,深入解读《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人民防空防护设备(防护门类)通用技术要求》的通知、《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产品目录管理办法》《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人民防空防护设备检验检测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中关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维护管理及战时防护效能保障的核心条款。向大学基建、后勤、保卫等关键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系统阐释建设单位在人防工程全生命周期内须承担的主体责任,特别是工程竣工验收后的日常维护管理、安全巡查及隐患整改等法定义务,有效强化了校方依法履行人防工程管理职责的主动性与规范性。
此次宣传是区国动办落实落细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的重要举措。通过前置性服务,压实了常州大学作为建设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为后续高效实施监管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下一步,区国动办将持续跟踪指导,协助校方完善管理制度,并依法依规强化对人防工程维护使用状态的监督检查,确保防护资源时刻处于良好战备状态,全力守护校园师生安全,为“平安校园”构筑坚实护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