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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3月17日-21日,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长江“春季护渔”行动。
一是严把源头关口。执法人员以商超、农贸市场等水产品经营单位为重点,采取“台账+现场”双查模式,逐一查看水产品产地证明、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等溯源凭证,确保所售水产品来源合法、渠道清晰。同时要求经营户禁售野生河豚。
二是紧盯餐饮终端。执法人员结合日常检查工作仔细检查了餐饮单位厨房内原料、卫生情况并查验菜单,检查水产品等原料索证索票情况,严禁店家采购、加工、经营江鲜湖鲜和野生河豚,不得以“江鲜”“野生”等字样做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三是宣传普法并行。执法人员通过张贴海报、现场普法等方式向各经营主体宣传长江禁渔的重要意义,同时普及了食品安全知识,督促各经营主体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坚决不售来源不明渔获物。努力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食”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