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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月28日,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江苏大禹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开展了“3.15”消费维权暨假冒伪劣酒类集中销毁活动。
根据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加强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的意见》要求,液态类侵权假冒商品可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单位进行处理。本次活动是区市场监管局使用污水处理设备集中处理液态侵权酒类商品的新型销毁活动,共销毁“贵州茅台”“国缘”“天之蓝”“洋河大曲”等商标侵权白酒共计800余瓶,违法案值30余万元。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力度,高压严管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