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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国管局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号召,深入贯彻实施《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能源费用托管规程》以及《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推动县(市、区)公共机构能源管理质效的提升,近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二级调研员黄石、一级主任科员沈昀以及市局相关处室人员一行,莅临武进开展整区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试点的指导工作。武进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亚杰,副主任吴奋明出席会议。
会上,黄石指出,在“双碳”目标的背景下,开展整区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是经济发展与能源转型的重要举措,通过运用智能化的设施设备和管理方法,可以有效地促进公共机构发挥在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这也是把“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的体现。各公共机构需加强节能管理意识,提升对节能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日常管理的严谨和高效。同时,应注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例如安装分项、分类、分区域的计量设备,以提供数据支持,便于推进信息化和智慧化管理,同时,利用现代化的管理设备和技术手段,来有效提升节能管理的效率。
关于如何有效推进武进区整区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试点工作,与会双方进行了深入而热烈的讨论。王亚杰指出,自2018年起,武进区行政中心通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成功实现了年均超过15%的节能效果。作为江苏省整区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的试点区域,武进区将推动全区公共机构的节能改造,实现从单一节能模式向统一化、专业化、智能化节能管理的转变,这标志着一次重要的突破与创新。中心将积极贯彻省、市、区的指导方针,致力于提高公共机构的节能效率和能源利用水平,助力公共机构向绿色化转型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