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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武进区委编办依据《关于开展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武编办〔2025〕48号)于8月至10月全面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此次抽查主要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对全区提交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的单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按比例抽取10家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核查人员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查看和核对单位法人、住所、标牌、印章、开办资金等事项。对单位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开展业务活动、财务运行、机构编制、实际从业人员等方面逐一了解核实。
从抽查的整体情况看,大部分事业单位能够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依法开展业务活动,认真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内部管理、履职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法人证书刊载事项未按要求变更登记
1.宗旨和业务范围未按“三定”规定准确登记(2家次);
2.单位挂牌名称未及时变更(1家次);
3.举办单位未及时变更(1家次)。
(二)法人年报上传附件不准确
法人证书上传没有变更成新证(1家次)。
二、处理过程及结果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对上述10家事业单位分别制发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并要求抽查的单位限于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目前,所有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已全部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相关整改材料已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是为了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增强事业单位法人守法意识和规范运行意识。各单位要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登记管理工作的认识和重视,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活动,及时做好年度报告公示、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管理工作。
(二)强化业务管理。各举办单位要强化指导、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强对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学习,强化法人意识、自律意识,切实增强法人登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积极自查整改。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举办单位主动对下属事业单位开展自查整改,特别是涉及机构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形式、隶属关系变化,以及撤并和新设立的事业单位,要及时办理法人登记。
附件:2025年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抽查结果公示.xlsx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