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改善全镇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标本兼治,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指导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织密织牢秸秆禁烧防控网,全面杜绝区域内秸秆等生物质焚烧问题,打赢禁燃禁烧管控行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主要任务
要切实做好全年全区域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加强禁烧巡查重点时段巡查督查。2025年禁烧巡查重点时段为夏季5月26日—6月30日,秋冬季10月1日—12月30日。
(一)建立秸秆禁烧长效监管机制。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各镇(社区)是秸秆禁烧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管理要求,通过层层建立网格联络群,健全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实现对各区域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二)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以妥善解决秸秆出路为着力点,全面提升秸秆收集、转运、贮存和开展综合利用等方面的能力,要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原则,妥善解决秸秆出路问题。认真贯彻省、市、区相关要求,运用系统的思维和方法,以禁促用,以用促禁,疏堵并举,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等综合利用,宣传成熟综合利用技术及经验。
(三)建立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各村(社区)、经济发展办公室、农村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公安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行为。对造成大气污染、导致财产损失、引发安全事故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条款进行严肃查处。
(四)完善调度通报及预警约谈机制。要紧盯并杜绝禁烧期内发生秸秆焚烧面积超200平方米(含)和垃圾焚烧面积超20平方米(含)的“第一把火”,对秸秆、垃圾禁烧不力,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被上级监管部门通报的,有关考核项一律按0分计算。对焚烧火点数量多、面积大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村(社区),镇政府将公开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同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板块在年底考核中予以加分。
(五)营造舆论氛围。各村(社区)要利用新媒体、宣传车、LED屏、《致农户一封信》等形式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农民群众生态环保意识,推动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通报曝光典型案件,营造强大的警示教育声势,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秸秆禁烧的良好氛围。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