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相关部门:
现将《湟里镇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巩固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根据市区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意见(2021-2025)》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各行政村。
二、主要任务
对照“一美、三清、四治、五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要求(“一美”即美丽乡村建设,“三清”即清理农村垃圾、清洁水体环境、清理公共空间,“四治”即整治厕所区域、整治沿线区域、整治边缘区域、整治庭院区域,“五有”即有制度、有队伍、有经费、有示范引领、有督查评价),明确《湟里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评价标准》(详见附件),并根据检查考评、暗访考评、现场督查、社会影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计分考核,形成年度考核结果。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上旬)。认真梳理村庄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按照整治部署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工作计划,迅速动员部署推进,确保行动有序开展。
(二)集中攻坚阶段(3月中旬至4月底)。聚焦专项整治明确的重点任务,通过日常管护与集中攻坚相结合,整治突出问题,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村庄清洁成效。每两周对各村进行巡查并通报,每个行政村抽查不少于2个自然村。
(三)日常巡查阶段(5月至12月)。对各行政村进行常态化巡查,并将问题反馈给各村进行以点带面整治。年底将根据专项行动、日常巡查及整改情况进行汇总考核。
(四)总结评估阶段(12月)。以村为单位,全面总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情况。镇将对各村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要将专项行动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确保取得明显成效。镇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强化协作,形成推进行动实施的强大合力。镇人居环境岗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督促检查,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和收运处理体系建设,推动垃圾分类处理,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及时处理;镇农业农技岗牵头指导田间地头农业废弃物处置和利用,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做好家前屋后清洁整理;镇交通管护岗负责指导农村公路沿线路域环境专项整治;镇河湖管理岗牵头指导农村水环境整治。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村要在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更大功夫,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四不两直”调研,多看“边边角角”、“后院角落”,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对问题线索处置的跟踪监督,及时补齐短板。各村要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奖惩激励机制,推动村庄垃圾治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充分运用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管平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随手拍”等手段,切实提高专项行动工作成效。
(三)切实强化资金保障。对在集中攻坚阶段整治效果较好的村进行奖补。年终奖补资金按规模奖、考核奖发放,规模奖根据各村当年度户籍人口数,按照30元/人标准发放。考核奖根据人居环境年度考评总分,按照1500元/分标准发放,奖励标准将根据年度各村人居环境投入支出和全镇人居环境考核情况适时调整。市区奖补资金将根据当年度最新考核文件执行。
(四)广泛营造浓厚氛围。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加大工作成效、典型范例的宣传,增强农村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鼓励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和积分制、设立村庄清洁日、制定村庄清洁公约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提高农民群众参与村庄清洁和长效管护的主动性、积极性。
附件:1、湟里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评价标准
2、湟里镇镇中村、镇郊结合部村庄、拆迁村名单
附件1
湟里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评价标准
序号
评价
指标
评价内容
分值
主要扣分内容
备注
1
村庄风貌管控
实施农村公共空间治理,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耕乱种、乱贴乱画。民宅、公共建筑得到有效保护,破败留根房、空关房、废弃住宅等得到合理整治。柴草、杂物整齐码放、不占用公共位置。有序整理村庄内线缆,家畜家禽集中圈养。绿化带无空秃、缺损、乱堆放现象。充分利用房前屋后、闲置土地种植乡土植物和果蔬作物,鼓励庭院绿化,开展庭院美化行动。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垃圾分类积分制”等方式。有公益宣传牌或公益广告。
20分
(1)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耕乱种、乱贴乱画,发现一处扣 1-2分;
(2)留根房、空关房、废弃住宅等破败房屋未标记、未修整,严重影响村庄风貌的,发现一处扣1-2分;
(3)村庄内线缆杂乱无序、藤蔓缠绕的,扣1-2分;
(4)家畜家禽未集中圈养,或是影响整体环境的,有一处扣1-3分;
(5)绿化带有空秃、缺损、乱堆放现象,发现一处扣1-3分。
(6)体育锻炼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一处扣1分。
(7)没有村规民约或公益宣传牌、公益广告的,扣3分;公益宣传牌或公益广告未及时更新、破损的,扣1分。
2
垃圾处置
村域范围内无暴露垃圾和积存垃圾。改建垃圾分类亭,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按试点要求落实垃圾分类投放。垃圾桶定期清洗、消毒、不污损。垃圾日产日清,不落地、不外溢。
15分
(1)发现暴露垃圾、积存垃圾和建筑装修垃圾的每处扣1-3分,其中垃圾堆积严重的每处扣3-5分;
(2)无垃圾分类设施和相关宣传的,扣2-3分;垃圾桶污损、分类指示牌破损,每发现一处扣1分;
(3)垃圾外溢未及时清运的,发现一处扣1-2分;
(4)陈旧垃圾房仍在使用的,发现一处扣2分;
(5)焚烧垃圾的,扣1-2分。
(6)无垃圾设施的,扣2-3分。
3
水环境管护
村内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完善,且正常使用,污水管网无明显破损老化。无违规排污渠道,无污水乱泼现象。开展小微水体“四无”整治,水面岸坡无垃圾、沿线无污水直排、水体无黑臭、岸线无乱堆乱建。
(1)自然村无接管或污水处理设施,扣1分;
(2)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发现一处扣2分;存在管网破损、老化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井盖破损、缺失、未盖的,发现一处扣1分;
(3)违规排污,或是污水乱泼的,发现一处扣1-2分;
(4)水体污染有异色,扣5分;水面有漂浮物、垃圾的,扣1-3分;岸坡有垃圾的,每发现一处扣1-3分;岸坡乱堆放、乱牵挂、乱垦种、乱搭建、乱圈养的,发现一处扣1-2分;沿线有污水直排的,每发现一处扣1-3分;家前屋后等地存在小微黑臭水体的,每发现一处扣1-3分;
(5)河道沉船堵塞,每发现一处扣1分;
(6)河塘坡岸违章坝基、非法圈圩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
4
厕所管护
三格式化粪池无渗漏,盖板完好,设施完善。公共厕所管理,内部干净、整洁、无明显异味,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周边环境优美。露天粪坑和旱厕动态清零。
(1)三格式化粪池设施破损、缺失、盖板揭开的,发现一处扣1分;粪污溢漏引起的黑臭水体,每发现一处扣4分;
(2)公共厕所存在乱张贴、乱涂写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0.5-1分;整体环境差,出现明显异味、臭味的,每发现一处扣2-3分;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发现一处扣1-2分;公厕未正常开放使用的,扣2分;未定岗定人定时保洁,无制度上墙的,每个扣1分;
(3)露天粪坑和旱厕每发现一处扣6分。
5
道路沿线管护
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等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泥泞、坑洼、积水。道路两侧整洁,无明显垃圾堆积。沿途无豪华墓等违规建设殡葬设施,无影响村容村貌的死树枯叶。
(1)进村主干道、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桥梁等损坏,影响交通、有安全隐患的,扣1-3分;路面坑洼、积水的,每发现一处扣1-2分;
(2)道路两侧有堆放暴露垃圾的,每发现一处扣1-3分;路边绿化带内有白色塑料垃圾的,扣1-3分;
(3)村域范围内无路灯的,扣2分,路灯不能正常使用或破损的,一处扣1分;路牌路标、交通指标牌破损、老旧,发现一处扣1分;
(4)沿途有豪华墓等违规建设殡葬设施,每发现一处扣 1-3分。
(5)死树枯叶堆积影响村容村貌的,发现一处扣1-3分。
6
田容田貌管控
农田整齐连片,作物布局合理,棚舍规范整齐,无化肥农药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垃圾,农田生态化、景观化特色得到充分彰显。清除主干道两侧视野范围500米内低端破旧农业大棚、看护用房。无露天焚烧现象。
(1)农田碎片化、毁绿种菜、违章搭建棚舍发现一处扣1-3分;
(2)化肥农药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垃圾发现一处扣0.5-1分,情况严重的扣2-3分;
(3)主干道两侧视野范围500米内低端破旧农业大棚、看护用房,自留地围栏破损、田间杂物乱堆放,每发现一处扣1-3分;
(4)有露天焚烧荒草秸杆现象的,有一处扣1-3分。
7
附加分
现场督查附加分:未建立组织领导、未制定工作机制、未落实管护队伍、未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和未开展全覆盖日常巡查的,有一项扣0.1分;对年内已被暗访或督查的行政村进行“回头看”,对于出现脏乱差现象回潮,或是问题整改不及时、不深入,以及在整个行政村域范围内没有以点带面进行排查整改的,扣1-3分;对于落实整改不力,经多次整改成效仍不明显,或是拒不整改的,直接纳入年度考核不合格“黑名单”。
在常州市对各村现场检查督查中,成效突出或效果较差的,酌情加减0.1-0.5分。
社会影响附加分:被列入市区“红榜村”(含候选村)的,加0.1-0.5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获得市区级及以上奖励,受到市区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批示、表扬的,区级加0.1分,市级加0.2分,省级加0.3分,部级加0.5分,以最高加分计算。发生农村人居环境负面影响事件和被通报、约谈等情况,被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经查实,一次扣1-3分,情节较重的直接纳入年度考核不合格“黑名单”。
附件2
湟里镇镇中村、镇郊结合部村庄、拆迁村名单
行政村
自然村
北隍村
虞家头
25
湟里村
蔡家头
村前村
迈步赵家
26
南塘河
丫沟头
27
刘家舍
白塘里
28
南木桥
29
南场
东安村
巷头村
30
思贤塘
蒋巷村
31
南新街
8
坝头村
32
北隍站
9
庙头村
33
庄只里
10
巷头上
34
王家场
11
园地上
35
夏庄
12
东干里
36
埠北新村
13
庄巷村
37
埠南新村
14
小南岸
38
蒋堰村
东干塘
15
裴家头
39
后塘沟
16
岗角村
张弹浜
40
西鲁村
上许村
17
江底沟
41
西墅村
神堂下
18
葛庄村
徐家
42
前巷
19
大干埠头
43
中巷
20
中干埠头
44
后巷
21
小干埠头
45
庄桥
22
漕沟河
46
留安
23
薛家村
24
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