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卫监罚听公〔202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和《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二十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唐娟非医师行医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
唐娟
二、听证案由
唐娟非医师行医案
三,听证会时间
2025年07月09日14时
四、听证会地点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府南路2号武进卫生监督所四楼听证室
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须在2025年07月09日前向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健康局提出旁听申请,联系电话:0519-86310726。
特此公告。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