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组建洛阳镇马鞍大圩内浜支浜(徐巷里浜)河道综合整治及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的决定
索 引 号: 014133736/2024-00033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体裁分类: 决定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24〕31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24-12-04 发布日期: 2024-12-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水利局以常水农〔2024〕39号《常州市水利局关于洛阳镇马鞍大圩内浜支浜(徐巷里浜)河道综合整治及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即将进入项目的施工招标程序,根据《市级农村水利补助项目建设管理暂行细则》,为切实加强我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结合我镇实际,拟将“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人民政府”作为该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并成立项目法人内设机构,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相关阅读:

关于组建洛阳镇马鞍大圩内浜支浜(徐巷里浜)河道综合整治及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的决定
洛政发〔2024〕31号
 

各有关单位:

常州市水利局以常水农〔2024〕39号《常州市水利局关于洛阳镇马鞍大圩内浜支浜(徐巷里浜)河道综合整治及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即将进入项目的施工招标程序,根据《市级农村水利补助项目建设管理暂行细则》,为切实加强我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结合我镇实际,拟将“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人民政府”作为该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并成立项目法人内设机构,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法人代表吴柯含,项目技术负责人高兴贤,“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人民政府”项目管理部下设综合科、工程科、财务科、外协科。具体机构及人员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1.洛阳镇马鞍大圩内浜支浜(徐巷里浜)河道综合整治及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机构设置情况

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