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常州市武进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常州市武进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docx